本公司自101/2/5日起預售,2/28連續假期(101/2/24~101/2/29)預售票。 +++

本公司國道客運路線班車自100年9月1日起依公路汽車客運業旅客運送定型化契約調整退、換票規定

一、退票:

(一) 應在車票發車時間之前完成,退票手續費每張車票收取20元整。
(二) 發車後不及搭車者,得辦理更換當天未訂位車票,每張車票酌收逾時換票手續費100元整(註1)。

二、換票:

應在車票發車時間之前完成,不收手續費。


註1: 依公路汽車客運業旅客運送定型化契約,對號座位車票逾時作廢。